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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01:15:42
 

协议书范文第一篇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一、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二、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三、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四、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五、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证券合同:转融通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一、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二、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三、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四、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五、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一、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二、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三、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二篇

  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一、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二、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三、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四、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五、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一、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二、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三、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四、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五、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一、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二、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三、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三篇

  甲方(客户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沪市帐号:_________

  深市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代理配股缴款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深市有关规定,现就乙方代理甲方沪、深股票配股缴款有关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代理配股缴款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配股缴款的范围:以沪、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为限。

  第二条 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缴款期间,资金帐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配股保证金,以便乙方代办配股缴款手续。

  第三条 乙方将在配股缴款期开始第一天代甲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如甲方的配股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败,甲方须在补足资金后自已申报配股。

  第四条 深圳的股票甲方应以托管在乙方处的股票余额为准;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帐户中登记的股票余额为准。

  第五条 甲方证券帐户遗失后,应持补办帐户在配股缴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否则乙方代理缴款失败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因故不愿缴款配股的(例如:配股价与股票市值几乎相等)务必在该种股票配股缴款开始的前_________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到委托柜办理免报申请手续。

  第七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书的客户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协议书办理撤销代理手续,代理关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请次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帐户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配股缴款申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股失败,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下列情况导致代理失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进行代理配股申报时,甲方资金帐户上没有足额配股保证金。

  2.甲方帐户因故被冻结、挂失、撤销指定交易等,以致无法用该帐户进行申报。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 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代理配股缴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次日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范文第五篇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即委托人),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登记注册的来亚洲东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913号(以下称甲方,即代理人)

  鉴于:

  乙方欲从全球范围内引进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权代表,乙方授权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额度、投资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按照6.1条款支付给甲方的佣金;

  2.2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代理

  3.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甲方作为乙方的?????????????????? 项目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投资方洽谈引进资金的相关事宜。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引入资金的一切相关事宜。

  3.3根据协议甲方作为乙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乙方引进投资资金。如果投资方与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乙方与投资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甲方收取佣金。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甲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乙方及时准备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乙方取得投资金并促成乙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乙方的招商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乙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乙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第十二条 通知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乙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5.1 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与投资方洽商有关事宜。

  5.2 乙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5.3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六条?佣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引进资金总额的______ %的佣金。佣金以投资协议签署之日以___????支付。

  6.2甲乙双方同意投资方与乙方签署投资协议条款时,乙方应根据6.1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同时甲方必须按照第6.1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甲方促成了投资方与乙方的投资谈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甲方代理责任完成,乙方就必须按6.1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八条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 使用的法律

  9.1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0.4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亚洲东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

  ??? 代表人签字:????????????? ??????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协议书范文第六篇

  本人/吾等(请填写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要求阁下根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户口):

  1.户口

  1.1 本人/吾等确认[开户数据]及[附属数据]所载数据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数据。

  1.2 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有关数据予以保密,但阁下可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规定或应其要求,将该等数据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所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交易),须根据适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规定而进行。这方面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则。阁下根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

  3.交易

  3.1 除阁下事先通知本人/吾等,以自己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 本人/吾等确认阁下表明不会接受“卖空指示”(根据“有关申报卖空活动及备存证券借出纪录规定的指引”第7.5条)。

  3.3 本人/吾等会就所有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所有适用的征费及费用,并缴纳所有有关的印花税。阁下可以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则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可以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式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样做,阁下可以(如属买入交易)出售买入的证券;及(如属卖出交易)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项(包括对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债务所引起的利息),按(于裁定前后)下列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加3.5%支付利息:

  (i)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所公布于该日的优惠贷款利率和

  (ii)阁下于该日就逾期未付款项的贷款成本利率,以及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其绝对酌情决定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该等利息应以日息计算和于每一公历月最后一日或应阁下要求支付。

  3.7 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导致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

  除本人/吾等给予阁下“书面指示”(根据《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第7条)或“常设授权”(根据《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第8条),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须依照《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第4(3)条,存放于一家认可财务机构所开立的没有利息的客户账户或信托账户。

  5.证券的保管

  5.1 由阁下寄存妥为保管的任何证券,阁下可以酌情决定在合理及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

  (a)存放于在

  (i)认可财务机构;

  (ii)核准保管人;或

  (iii)另一获发牌进行证券交易的中介人;

  开立的独立账户作稳妥保管,而该账户是指定为信托账户或客户账户并由阁下为持有阁下的客户证券目的而在香港开立及维持的;或

  (b)以本人/吾等的名称登记。

  5.2 倘证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注册,阁下于收到该等证券所获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时,须按本人/吾等与阁下的协议记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或转账予本人/吾等。倘该等证券属于阁下代客户持有较大数量的同一证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权按本人/吾等所占的比例获得该等证券的利益。

  6.处理本人/吾等证券

  (1)阁下可按照以下的指示或授权,处理阁下收取或持有的本人/吾等证券

  (a)本人/吾等就以下事宜发出的口头或书面指示

  (i)出售本人/吾等证券及证券抵押品;或

  (ii)就该项出售指令进行交收;

  (b)从(本协议)第5(1)(a)条提述的账户提取本人/吾等证券,或处理已按照(本协议)第5(1)(b)条登记的本人/吾等证券的书面指示;或

  (c)常设授权(如在《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第6(1)(c)条》所示)。

  (2)在不损害(本协议合约)第6(1)款的原则下,阁下可处置阁下代本人/吾等收取或持有的任何证券,以解除由本人/吾等对阁下所负的法律责任。

  7.抵销及留置权

  7.1 阁下可抵销或调动本人/吾等与阁下开立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现有户口(包括任何其它本人/吾等之联名户口)内账上的任何款项或运用该等户口的任何资产,用以履行本人/吾等对阁下以任何方式产生的义务或责任(包括,如合适,共同及各别责任)。

  7.2 本人/吾等同意赋予阁下:

  (a)在阁下为本人/吾等户口持有的所有证券或其它财产上的全面留置权;及

  (b)从本人/吾等与阁下开立的户口(包括任何其它本人/吾等之联名户口)内扣除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利息以及其它债项以及处置任何证券和其它财产或进行有关任何证券或其它财产的交易,并运用从该处置或交易中所得的收益的权利(阁下可绝对酌情决定予以处置或买卖的证券和其它财产),使阁下为保障自己或因其它原因觉得适合而代表本人/吾等进行阁下认为有需要或适宜的(有关上述本人/吾等之任何户口的)证券买卖所产生的义务得以履行或满足。

  8.赔偿、责任和保证

  本人/吾等与同意,倘(由于任何原因或于任何时间)因本协议书引致阁下和/或阁下不时的董事和雇员([职员])承担的全部责任、损失、费用和/或支出(包括法律费用),除了因为任何该等责任、损失、费用和/或支出是在阁下或其职员实际诈骗或疏忽下而引起的之外,一概由本人/吾等负责赔偿并使阁下和其职员获得赔偿。

  9.一般规定

  9.1 阁下可以录音方式监控及核实证券交易的信息。

  9.2 倘阁下没有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对本人/吾等的责任,本人/吾等有权向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索偿,惟须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不时的条款制约。

  9.3 倘阁下的业务有重大变更,并且可能影响阁下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务,阁下将会通知本人/吾等。

  9.4 本人/吾等确认本人/吾等已详阅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条款,而且该等条款已经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语言向本人解释。

  9.5 本协议书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且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执行。如本协议中英两种文本的释义之间和含义之间有不一致的,以英文本为准。

  10.风险披露声明

  本人/吾等必须于签署本协议书时,签署及确认风险披露声明。

  由(客户名称/姓名)

  签署

  (公司户口:获授权签名/公司印章)

  见证人

  [见证人姓名、地址及职业]

  [见证人签名]

  确认及接受

  注册人姓名(请用正楷填写)

  获授权签名/公司印章

  开户资料(私人/独资经营/合伙经营/机构)

  户名:

  现金客户户口号码:

  姓名(英文):

  姓名(中文):

  婚姻状况(私人客户):

  地址:

  电话号码:(日)

  (夜)

  (手提)

  职业/业务性质:

  商业登记号码(独资经营/合伙经营/机构客户):

  已缴付股本(机构客户):

  东主/合伙人/董事姓名(机构客户)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根据保存已核实有关身份证或护照有关部份副本

  银行证明(包括地址,户口种类及号码):

  公司注册证书及注册国家(机构客户):

  签名式样(机构客户)

  姓名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名

  (1)

  (2)

  (3)

  (4)

  *根据保存已核实有关身份证或护照有关部份副本

  签名式样(联名户口) 

  姓名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名

  (1)

  (2)

  (3)

  (4)

  *根据保存已核实有关身份证或护照有关部份副本 

  户口可根据其中任何两式/以上任何一式:(联名户口用)签名式样指示下运作。

  业务印章式样(独资经营/合伙经营/机构客户):

  客户身份声名

  本人/吾等作下列客户身份声名(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准则第5.4条)。

  最终受益人身份:

  (a)最终从该宗交易中获得利益及/或承担其风险的人士的身份

  姓名/名称

  *香港身份证/护照文件/商业登记证号码/公司注册证书

  地址

  (b)最初负责发出该宗交易的指示的人士的身份(如与以上不同)

  姓名/名称

  *香港身份证/护照文件/商业登记证号码/公司注册证书

  地址

  *根据保存已核实有关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

  本人/吾等谨此声明上述数据属真实及正确无误,贵公司可依赖此等资料以履行贵公司义务。此外,凡上述(a)及(b)项数据,如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谨此承诺实时致函通知贵公司。

  签署:

  客户姓名(请用正楷填写)

  附件 风险披露声明

  1.证券交易的风险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2.买卖创业板股份的风险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

  你只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它特点,意味着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它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

  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数据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

  假如你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3.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4.提供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第三方的授权书的风险

  假如你向持牌人或注册人提供授权书,允许他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予第三方,那么你便须尽速亲身收取所有关于你账户的成交单据及结单,并加以详细阅读,以确保可及时侦察到任何差异或错误。

  持牌人或注册人注意事项

  持牌人或注册人应至少每年与客户确认到底该客户是否希望撤销该项授权。为了清楚说明起见,持牌人或注册人只需在该项授权届满的日期之前通知有关客户,指明除非客户在委托授权届满的日期前以书面明确地撤销该项授权,否则该项授权便会自动续期。

  5.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证券的风险

  按照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是为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而设的。你在买卖该项试验计划的证券之前,应先咨询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的意见和熟悉该项试验计划。你应知悉,按照该项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并非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或创业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证券类别加以监管。

  6.其它风险

  (1)存放的现金及财产

  如果你为在本地或海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它财产,你应了解清楚该等款项或财产会获得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破产或无力偿债时的保障。至于能追讨多少款项或财产一事,可能须受限于具体法例规定或当地的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收回的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数,则可认定属于你的财产将会如现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2)佣金及其它收费

  在开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了解你必须缴付的所有佣金、费用或其它收费。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你可获得的净利润(如有)或增加你的亏损。

  (3)在其它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

  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包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连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你应先行查明有关你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你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你已执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你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你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及其它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4)货币风险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来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它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5)交易设施

  电子交易的设施是以计算机组成系统来进行交易指示传递、执行、配对、登记或交易结算。然而,所有设施及系统均有可能会暂时中断或失灵,而你就此所能获得的赔偿或会受制于系统供货商、市场、结算公司及/或参与者商号就其所承担的责任所施加的限制。由于这些责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你应向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这方面的详情。

  (6)电子交易

  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可能会与透过其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有所不同。如果你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便须承受该系统带来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失灵的风险。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7)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同时在特定情况之下,有关商号获准进行场外交易。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可能是你所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对手方。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平掉既有仓盘、评估价值、厘定公平价格又或评估风险。因此,这些交易或会涉及更大的风险。此外,场外交易的监管或会比较宽松,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监管制度;因此,你在进行该等交易前,应先了解适用的规则和有关的风险。

  7.客户确认声明

  本人/吾等确认已按照本人/吾等选择的语言(英文或中文)获提供风险披露声明及已获邀阅读该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的意见(如本人/吾等有此意愿)。

  签署:

  客户姓名(请用正楷填写)

  日期:

  8.客户备忘

  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如果在客户协议内提供的以下数据,有任何重要的变更均会通知客户:

  (1)本公司的业务的全名及地址,包括本公司在证监会的注册身分及ce编号(由证监会所分配的独特识别号码);

  (2)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或客户可使用的服务,例如证券现金买卖账户、证券保证金买卖账户、委托账户、投资组合管理、投资顾问服务、单位信托或期货/期权买卖账户的性质;

  (3)客户须向本公司支付的任何酬劳(及其支付基准),例如佣金、经纪费及其它费用及收费。

  此客户协议在运作上不会消除、排除或限制在法律之下该客户的任何权利或注册人的任何责任。

  9.职员声明

  本人,以注册人身份,确应本人已按上述客户所选择的语言(英文或中文)提供风险披露声明;及邀请客户阅读该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的意见(如客户有此意愿)。

  注册人姓名(请用正楷填写)

  签署 

  ce编号:

  日期:

  10.客户确认

  本人/吾等确认收到本人/吾等须向贵公司支付的任何酬劳(及其支付基准),例如佣金、经纪费及其它费用及收费。

  客户签署:

协议书范文第七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办理银证电话委托转帐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书所指电话委托转帐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和相关银行连通的网络,以电话自助委托、热自助等方式等将其资金在保证金帐户和银行帐户之间划拨转帐的业务。

  二、甲方指定如下银行和活期存折帐号(储蓄卡、信用卡)作为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资金帐户对应的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存折帐号

  三、甲方申请开通电话委托划款业务。甲方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与开户资料一致。因资料不实引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乙方必须对自己的业务范围把关负责。

  四、甲方在办理此项业务前必须在乙方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帐户并设立密码,遵守乙方有关提取保证金的规定和其他交易规定。

  五、在每个证券交易日开市时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的资金从对应的银行帐户实时转入其本人的保证金帐户。

  2.甲方的资金从其本人的保证金帐户转到对应的银行帐户。

  3.甲方可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终端(含热自助)或电话查询证券资金帐户余额。

  六、甲方办理电话委托转帐业务,对其资金划拨有疑问时,可向乙方查询,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情况认真解答。

  七、甲方电话委托转出的保证金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转入保证金限额及转入转出款到帐时间,遵从指定银行的规定。转入的资金当天不能转出,只能够买卖股票,同时按照资金划帐的“t+1”规定,当天卖出股票的保证金只能在第二个工作日提取。如需从证券保证金帐户转出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的资金,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预约,且只能够通过证券部柜台办理。

  八、甲方必须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码,凡是使用甲方的密码在其帐户下所做的一切业务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所做的转帐业务,以乙方和银行的电脑系统记录为准。

  九、甲方如有变更本人证券帐户、银行存折、信用卡资料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时,须持本协议以及本人证券帐户卡、银行存折(储蓄卡、信用卡)和身份证等到乙方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乙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为改善该转帐系统性能及提高服务质量而对转帐系统及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并以在乙方营业场所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对有关修改、补充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则视为接受变更处理。

  十一、遇下列情况发生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甲方申请此项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2.甲方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露被他人盗用造成的损失。

  3.甲方因银行存折(包括储蓄卡、信用卡)丢失、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挂失或更换。因挂失、换领新卡造成帐号改变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因本人没有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开办电话委托转帐应实行一个银行帐户对应一个证券资金帐户。银行帐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证券资金帐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

  5.因自然灾害、电力中断、电脑及通讯故障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等因素延误甲方资金划转而造成的损失。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一方提出终止或甲方销户后终止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范文第八篇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协议书范文第九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分行证券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关于实行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乙方作为指定交易地点。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帐户号码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范围,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无纸化证券品种为限。

  第三条 在指定交易期间,甲方的交易均通过乙方办理,并保证按规定履行清算交割义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对帐业务,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证券和保证金发生产权争议,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裁决和处理。

  第四条 在履行清算交割义务后,甲方有权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乙方保证及时为甲方办理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 变更或撤销指定交易,须由甲方亲自到乙方营业柜台填写“指定交易撤销登记表”,同时出示本人的股票帐号及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第六条 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为当日申报,隔日生效。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证卷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乙方有修改本协议书条款的权力。此类修改乙方将在营业场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资者。

  第九条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各项交易规定和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在指定交易期间,如发生违约纠纷而导致对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附件

  14.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9.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9.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的第_________个营业日生效,于甲方撤销指定交易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十篇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自愿需要乙方帮助指导其进行股票买卖事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要乙方指导理财服务的股票帐户,乙方要求甲方最少要存入_________元以上的资金,现甲方投入_________元;

  二、乙方指导甲方购买的股票数量每次将不超过_________只。乙方收取服务费在甲方每次买卖完成后的_________个交易日内按次进行结算,甲方将服务费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号。如果出现投资亏损,甲方可以抵扣应付乙方的理财服务费。如果甲方不按时付费,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理财指导服务至收到服务费。

  股票是波动的,乙方指导甲方在每次波峰卖出股票而在波谷买入股票。乙方通过手机短信、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买入或卖出股票。乙方按每次指导甲方买卖证券所获得的收益数收取_________%的服务费。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乙则按每次指导甲方买卖证券所获得的收益数收取_________%的服务费。

  三、为保证各方的利益,乙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的承诺书,保证甲方需向乙方付费。或者甲方按投资额_________%先行预付;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甲方开户的营业部各执一份。如需修改补充,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十一篇

  甲方(客户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沪市帐号:_________

  深市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代理配股缴款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深市有关规定,现就乙方代理甲方沪、深股票配股缴款有关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代理配股缴款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配股缴款的范围:以沪、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为限。

  第二条 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缴款期间,资金帐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配股保证金,以便乙方代办配股缴款手续。

  第三条 乙方将在配股缴款期开始第一天代甲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如甲方的配股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败,甲方须在补足资金后自已申报配股。

  第四条 深圳的股票甲方应以托管在乙方处的股票余额为准;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帐户中登记的股票余额为准。

  第五条 甲方证券帐户遗失后,应持补办帐户在配股缴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否则乙方代理缴款失败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因故不愿缴款配股的(例如:配股价与股票市值几乎相等)务必在该种股票配股缴款开始的前_________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到委托柜办理免报申请手续。

  第七条 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书的客户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协议书办理撤销代理手续,代理关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请次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帐户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配股缴款申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股失败,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 下列情况导致代理失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进行代理配股申报时,甲方资金帐户上没有足额配股保证金。

  2.甲方帐户因故被冻结、挂失、撤销指定交易等,以致无法用该帐户进行申报。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 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代理配股缴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次日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十二篇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一、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二、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三、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四、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五、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即处分其转融通担保品及有关之款项或证券,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

  一、转融通逾规定期限仍未偿还。

  二、未调换瑕疵抵缴证券。

  三、未补缴转融通担保品或转融券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四、未依限在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偿还转融券。

  五、未依第六条之一规定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者。

  六、未依第十五条偿还转融通债务。处分担保品后如不足清偿,甲方应负责补足差额,如未补足,乙方得径行处分甲方其它证券或款项,如仍不足又未补缴,听凭乙方追诉,甲方绝无异议。如因市价涨跌异常或其它特殊事故,乙方未能处分担保品时,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清偿债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方式办理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各类抵缴证券之过户手续,如有怠忽致损及证券所有人权益时,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于公开标借、议借或标购某种融券或转融券差额证券期间,甲方如有转融通该种证券,悉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即偿还全部转融通债务,乙方并终止本协议,注销转融通账户:

  一、经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

  二、经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终止使用市场协议。

  三、自行解散或歇业。四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有关法令规章如有变更,依变更后之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以乙方营业场所为履行地,如因本协议书涉讼时,以乙方本公司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范文第十三篇

  协议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协议乙方:_________公司

  为防范汇率风险,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按照本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叙作远期结汇/售汇。

  第二条 乙方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逐笔填写“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向甲方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交割日甲方营业时间内,支付委托甲方购买/售出货币所需的全部人民币/外汇资金。

  第四条 甲方在收妥乙方应付的全部人民币/外币交割资金后,即于收款日支付乙方应收的人民币/外币交割资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提前办理交割。

  第六条 乙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割,可向甲方申请推迟交割。甲方只受理交割日前三个工作日前乙方提出的推迟交割申请。

  第七条 因下列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汇价损失,并可主动借记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账户,若乙方无法承担,该损失由乙方担保银行承担:

  1.乙方未在交割前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及/或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割(包括推迟交割),及/或_________。

  3.收、付汇金额小于乙方申请金额。

  第八条 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成交后,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寄送“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如成交后10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寄送的证实书,应及时向甲方查询;如交易成交后30天内未向甲方查询,该交易以甲方的记录为准,甲方亦不再负责补寄证实书。

  证实书寄至: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可授权其有关人员与甲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委托书应使用甲方规定格式,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条 乙方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某笔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积极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甲方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业务章;乙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司法人章。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于届时尚未完结的业务仍受本协议约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范文第十四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范文第十五篇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

  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_________交易所章程》、《_________交易所交易规则》、《_________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第二条 设备

  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建立远程交易系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乙方所在地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建立和调试乙方所在地的远程交易系统,并对调试后的远程交易系统进行运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费用

  甲方免收乙方远程交易席位使用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乙方远程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

  2.为乙方提供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通过由甲方为乙方指定的通信接口参加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期货合约均视为通过乙方下达。

  2.获得甲方提供的远程期货交易软件接口和相应的文档资料。

  3.对甲方提供的软件接口和文档资料保密。

  4.负责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远程交易系统通信中断等故障。

  第五条 本协议的终止

  1.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内申请撤销远程交易席位,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完撤消手续,本协议即告终止。

  2.在远程交易席位使用期间,乙方如违反国家或甲方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远程交易席位资格,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可双方协商)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建立远程交易席位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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