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19:39:48
 

合同范文(一)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二、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六、运输杂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

  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

  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

  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

  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

  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

  六、其他约定:

  十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范文(二)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范文(三)

  为使学生得到很好的休息,以更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经学校研究决定,凡住宿生必须在校午休,距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可由家长和学生共同提出申请,并能严格遵守如下条款,可在家中午休。(若有一次违反以下条款之一者,合同自动作废,视其单方违约,学生必须在校午休。)

  1、 让学生按时午休(午休时间:12:30—14.:15)。

  2、 保证学生按时到校,但不能给学生自离开家门到学校有过分充余的时间,以免途中发生意外。(下午到校时间:14:15,学校不允许学生提前到校,否则,出现问题,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若在12:30~14:00之间发现学生在河边、大街、商店、野外等地的依违反合同论处。

  3、 学校上午11:50放学,若通校生12:10不到家,家长要立即追查。学校电话:6341421

  4、 坚决不能让学生擅自离家外出,脱离家长或监护人的监督。

  5、 坚决不能让学生到水库、深湾、机井等深水处洗澡、玩耍。

  6、 坚决不能让学生乱动电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7、 坚决不能让学生购买“三无”食品。

  8、 午休期间,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外出,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以上几条坚决做到,若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监护人 、 (填姓名)自负,与学校、教师无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盖章或按手印)

  学生签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盖章)联系电话:

合同范文(四)

  【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篇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范文(五)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附加合约

  本协议书订立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以下双方:

  (1) ______________,中国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档案编号(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登记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 “客户”); 及

  (2)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其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19楼

  1908室(以下称 “长江证券”)。

  乃:

  客户将会/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推行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人。

  客户已经与长江证券订立合约开设一个证券投资户口(下称 “主合约”),作为买入及/或持有有关资产以乎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要求。除主合约内所订立的条款外,长江证券已经同意根据以下条款开设一个证券投资户口并提供有关设施予客户。

  本合约是附加于客户与长江证券双方所签订的主合约(下称 “附加合约”)。

  兹达成协议如下:

  定义及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不同要求,在主合约及资本投资入境计划内所有的短语及词语均适用于本附加合约并具有相同意义。

  “资本投资入境计划户口”指客户为乎合资本投资入境计划的有关要求而于长江证券开设根据客户指示操作以作买入及/或持有指定金融资产的证券投资户口。

  “入境事务处处长”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处长。“规则”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

  “计划”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指定金融资产”指入境事务处处长为资本投资入境计划而不时界定的资产类别。

  “工作日”指星期六、星期日、公众假期、香港法例第一章第71(2)条所界定的烈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声明及保证

  1.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开立并按其指示运作的指定账户中,只可持有:

  (1) 指定金额资产(其定义按照入境事务处处长为施行计划而公布的《计划规则》中所指者);

  (2)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把指定金额资产变卖后所得的现金收益;

  (3) 申请人/投资者存入指定账户,用以投资于指定金融资产的现金;以及

  (4) 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息。

  2.申请人/投资者存入指定账户的现金,以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把指定金融资产变卖

  后所得的现金收益,必须并按照《计划规则》的规定投资或再投资于指定金融资产上。

  3.金融中介机构在实际知悉发生下列任何事项后,必须于7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

  处长。

  (1) 申请人/投资者已从指定账户内提取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

  (2)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指示,要从指定账户内提取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3) 申请人/投资者没有在下列期限内(或在当时施行的《计划规则》所订明的其他期限内),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将指定金融资产变卖后所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其他指定金融资产上:

  (a) 出售原有资产的立约日期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资产的立约日期,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

  (b) 在计算上文(a) 项所述的期;

  i.

  ii.

  iii. “立约日期” 指协议(不论是否书面协议)产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不包括所指的首日,但包括所指的最后一日; 如该期限的首日/最后一日是星期日、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

  雨警告日,该日将顺延至随后的一个工作天,该期限亦相应延长。

  (4)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任何指示,要把指定账户或该账户内的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股息或利息除外)转往任何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或转给他人;

  (5) (除了为保证付款而设定的留置权或金融中介机构的正当收费和开支外),申请人/投资者已把指定账户内的任何资产(包括累积在该账户内并仍存于该账户的现金股息或利息(如有的话))进行押记、转让或设定以第三方为受益人的权益;

  (6) 申请人/投资者不再是指定账户内全部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的实益拥有人; 以及

  (7)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取消指定账户的指示。

  4.在处长向申请人/投资者批予〝正式批准〞参加本计划的首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

  作内,以及在其后每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作天内,如金融中介机构在该周年日仍然管理指定账户,则该中介机构必须:

  (1) 以书面通知处长指定账户在该周年日的组合成分,以及指定帐户内持有的指定金融资产在该日的购入价(不包括一切交易费、佣金和印花税); 以及;

  (2) 以书面各处长证实该中介机构已尽其所知,在紧接该周年日之前的12个月期间,已充分履行上文所述的申报责任,或已把所有应在该期间申报的事宜以书面通知处长。

  5.金融中介机构须尽速回答处长各其提出的关于指定账户的所有查询,并须按处长

  的要求提供兴指定账户有关的文件(不论副本或正本)。申请人/投资者须受权金融中介机构答复该等查询及提交该等文件,而此项授权是不可撤销的。

  6.在上述条文,〝工作天〞指星期日、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后

  两者的定义兴香港法例第一章《释义及通则条例》第71(2)条的定义相同)以外的日子。

  7.就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一事,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后7个工

  作天向处长提交合约的副本; 每当合约有修订或更改(必须符合下文第9段的规定),金融中介机构亦须于7个工作天各处长提交显示修订或更改内容的文件副本。

  8.本文第1至9段所载的条文如与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所订立的合约条文

  有任何抵触或不一致之处,一概以本文第1至9段的条文为准。

  9.未经处长的书面同意,上述条文不得更改。

  双方在以下签署表示同意并执行本协议。

  双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中介机构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投资者 姓名: 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文(六)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有关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邀请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演出 天,每天 场。

  二、甲方负责所有的演出手续(包括演出批文、税项等)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演出时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员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负责乙方 人的吃住安排,

  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付给乙方每场演出费为 元,

  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预付金 元,

  剩余演出费在 月 日演员到位后付清,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七、出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乙方必须准时到场,以状态演出,

  不得借故拖延出场时间和缩短演出时间和内容。乙方如因个别演员不到位,

  节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未尽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违反,则按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范文(七)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城市守信,有好协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每年______元/月,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间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的约定支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的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

  车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替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牌出租车壹辆,车牌号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天的午时交付给乙方使用至次日的早上时,乙方必须在次日的早上时前将本车辆交还给甲方。)租赁期共______年。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于交回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租金按市场价(主流)可上下浮动。

  3、乙方应向甲方缴纳______元的押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接收车辆时付清,押金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在驾驶车辆时的违章必须缴清,有些视频抓拍的因不能及时收到罚单,须留违章押金______元/月以后无违章退还,有违章乙方必须缴清余款退还。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6、在乙方驾车因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故障,修车等,耽搁时间,每小时减少租金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出市区营运,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并到公安检查站登记。

  3、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出租公司、及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另付违约金______元。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另付违约金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范文(八)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号: 联系电话:

  实习律师事务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实习指导律师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第一条 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完成指定任务。

  三、实习纪律

  第四条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誉,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实习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

  第五条 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重,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实习。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规范》,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

  1.了解对律师(含实习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实习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2.遇到法定、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遵守《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

  2.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指派从事实习律师、律师业务,实习律师期间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五、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

  1.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对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适合律师职业作出初步判断;

  第十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义务:

  1.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2.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实习鉴定书》;

  3.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正式实习前,对实习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

  第十二条 协议双方就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问题约定如下:

  1.实习人员任实习律师期间,按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考核办法计算报酬,但不得低于丽水市最低工资的标准。

  2、实习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八、实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实习协议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3.协议双方或一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行为,本协议可以单方解除;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3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实习人员1份,实习律师事务所1份,审核登记机关1份。

  实习人员(签章): 实习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_ _年___月__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合同范文(九)

  【篇一】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任务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效方式:

  乙方按甲方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定帐号,则本合同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等有效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推广及品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理。

  ⒊退换货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罚约定发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的冒或仿冒产品;②乙方破产以及务结算;③乙方信誉度下降;④乙方低价倾销;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在甲方所在地院仲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地区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化妆品等产品,代理期限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货款

  协议签定2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乙方在第二个月末将销售所得货款全部交回给甲方;从第三个月起,乙方需在每月末统计本月已销售和未销售货物的数量,并把销售所得款项全部交回甲方。

  四、销售佣金

  甲乙双方根据销售货物的种类、价格等因素另行商定销售佣金的计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销售货款后3天内支付乙方应得的佣金。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广州市番禺区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范文(十)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XXX因个人原因要求单方解除20XX年8月31日由XXX经纪方与出租方XXX共同签订的NO.8123252租赁契约(租赁地址为:XXX)。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租方同意以押金(¥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圆整)作为单方违约金赔偿给出租方正式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需要在20XX年4月15日前,将该公寓内属于承租方的物品统一清理并搬出该公寓,预期未搬出物品,将视作垃圾,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3、承租方需在20XX年4月15日前清缴20XX年9月1至20XX年3月30日的所有水费、电费、煤气费。并交还该公寓的所有钥匙于出租方。(自愿退股协议书)

  协议双方签订后,即日生效。该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名并手印):

  承租方(签名并手印):

  日期:

合同范文(十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 机械编号 │ 数量 │ 操作人员│

  ├————┼—————┼——————┼————┼————————┤

  │发电机 │ ││││

  ├————┼—————┼——————┼————┼————————┤

  │发电机 │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十条 _______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范文(十二)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推荐合同双方自愿选择使用,合同双方可在不违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使用单位,即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4、维保单位,是指取得相应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在本地从事电梯维保服务的单位。

  5、日常维保,是指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应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6、保养时间,是指每次完成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时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7、本合同不含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如需重大修理、改造,应另签合同或协议。(电梯的修理、重大修理、改造的定义详见: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的规定)。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范文(十三)

  甲方(出卖人):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的黄金?涪畔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该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 ,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黄金?涪畔地下停车位 号,面积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停车位 。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六、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范文(十四)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范文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范文。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范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 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 一 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 三十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名): 代 表 人(签名):

  _年_____月_____日 _ 年____月____日

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上一篇 : 合同范文
下一篇 : 合同范文
最新更新
查询网(q821.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1 查询网 q821.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06478号-19